采购安全防护装备合同精选四篇

采购安全防护装备合同(精选4篇)

采购安全防护装备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针对乙方向甲方采购安全防护装备等产品之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产品交付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三、货款结算

1.签订合同时预付20%定金,余款货到一个月内转账

2、甲方依据本合同总金额向乙方开具8%增值税税票,乙方收到发票后如对票据上的货款金额有异议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进行对账,否则,视为乙方已认可。

四、产品质量和异议期:符合现行规定的行业标准;异议期为货到5日内,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异议期提出的异议经甲方核实确认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维修,符合甲方调换条件的给予调换。

五、产品质保期

如甲方所供产品有质保期的,则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自产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并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甲方将视情况进行维修或调还。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之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采购安全防护装备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针对乙方向甲方采购安全防护装备等产品之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产品交付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三、货款结算

1.签订合同时预付20%定金,余款货到一个月内转账

2、甲方依据本合同总金额向乙方开具8%增值税税票,乙方收到发票后如对票据上的货款金额有异议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进行对账,否则,视为乙方已认可。

四、产品质量和异议期:符合现行规定的行业标准;异议期为货到5日内,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异议期提出的异议经甲方核实确认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维修,符合甲方调换条件的给予调换。

五、产品质保期

如甲方所供产品有质保期的,则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自产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并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甲方将视情况进行维修或调还。

六、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之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采购安全防护装备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针对乙方向甲方采购安全防护装备等产品之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交付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二、货款结算

1.签订合同时预付20%定金,余款货到一个月内转账

2、甲方依据本合同总金额向乙方开具8%增值税税票,乙方收到发票后如对票据上的货款金额有异议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进行对账,否则,视为乙方已认可。

三、产品质量和异议期:符合现行规定的行业标准;异议期为货到5日内,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质量合格。如乙方在异议期提出的异议经甲方核实确认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维修,符合甲方调换条件的给予调换。

四、产品质保期

如甲方所供产品有质保期的,则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自产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并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甲方将视情况进行维修或调还。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之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采购安全防护装备合同 篇4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丙方: (银行)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工程款的组成部分,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合理使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甲方在丙方处开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资金专项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该专户内资金专用于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行政办公楼工程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的购置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及其他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开支,不得挪用他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控。经三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甲方须按工程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金额,一次性足额存入上述账户。

二、经乙方复核,甲方应存入专项账户内的监控资金数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三、甲、乙双方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对四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算出工程实施各阶段需监控的划转资金数额:

第一次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

第二次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

第三次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

丙方核对各阶段应划款项无误后办理资金划转。

四、甲方在丙方开立的账户通过甲、乙双方共留印鉴实现共管,该账户的预留印鉴为甲方的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章加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章,丙方凭甲、乙方分别出具的预留印鉴授权书办理印鉴预留手续。

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及施工单位用款申请,填写转帐支票加盖甲方预留印鉴送乙方,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同意后,在支票上加盖乙方预留印鉴交加甲方,丙方凭加盖有专用账户预留印鉴的支票办理结算。

五、甲方每次支取该项费用后,需在下月5个工作日前,持银行对帐单原件及复印件交乙方财务复核,乙方复核后留下复印件,将原件退回给甲方。

六、甲方到丙方处办理上述专项账户内资金相关转帐手续时,丙方应对甲方账户印鉴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方能办理付款手续。

七、甲方如需更换预留印鉴或变更户名,应经乙方审批同意。丙方在取得双方均同意更换预留印鉴或户名的书面申请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丙方可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后,丙方根据变更后的预留印鉴及户名办理结算业务。

八、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协议约定的手续支取监控资金或丙方不按协议约定为甲方办理监控资金的支付手续,违约方须按应支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资金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协议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执壹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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