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安全制度合集13篇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通用13篇)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1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使用计算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2

为加强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时段、各岗位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校园安全巡查坚持常态化,保证各时段各部位安全巡查全方位、全天候进行。

2、各时段、各部位安全巡查必须做到无缝隙对接,确保教学楼、部室、学生公寓、办公楼、餐厅、校园等处及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3、值班巡查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提前离岗或脱岗。

4、遇紧急突发事件,相关部位巡查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妥善处置,并报告值周领导,防止事态扩大、事件升级,力争将损失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5、值班巡查人员若有事请假,必须交接本人各时段及相关部位安全巡查管理工作,防止出现空岗现象。凡是不交接安全巡查工作,视为旷职和失职。

6、值班巡查期间,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推诿扯皮,认真履行职责。

7、校园安全巡查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相关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 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 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 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 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 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 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 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3、学校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住宿生的安全管理,确保住宿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黄梅五中在校生的日常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维护公寓成员的安全和利益。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在夜间就寝时间内,个人不得擅自进出,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喧哗,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

三、不准在寝室使用电器,严禁将火种带入公寓,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玩耍。

四、公寓门钥锁由生活老师保管,按时开关,钥锁不得乱传,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配钥锁。

五、不得破坏公共设施,污染墙壁。

六、不得留外来人员住宿,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者,应由室长报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住宿。

七、学生应搞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电器,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物品和蜡烛读书。

八、定期检查学校宿舍安全工作,夜间通道安装红外线监控器,消防通道全天开通,保持安全出口的通畅。

九、 住宿学生每期入住前,学习消防安全法,组织一次开展防火演习,遇紧急情况按预定方案紧急疏散。

十、 服从学校安排,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严禁攀楼顶、到室外,严禁使用充电应急灯。

十一、加强自我防盗教育,个人物品注意保管,离开宿舍关好门窗。

十二、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充电加热的电器。

十三、外出必须向宿舍老师请假,不得在外留宿。

十四、学生生病需要在寝室内休息,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晚上遇到应急情况或生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告。

十五、严禁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

十六、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应自觉锁好门,关好窗,关好电源。

十七、严禁在寝室内起哄,打架斗殴。

十八、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九、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电脑房、广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二、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5

一、教学管理(15分)

(一)教学领导

1、每学年四次教学工作会议材料齐全,1分;

2、教学领导分年级管理,有计划和分年级管理方案,1分;

3、学校领导关注毕业班工作,参与毕业班备考方案制定,参加毕业班成绩分析会或学科汇报,2分;

4、校长、主管校长、主任按规定节数听课,1分,超过规定节数,各加分;

5、校长、主管校长、主任按规定要求参加教研活动,1分;

6、教学领导按时参加各级各类教学会议,1分;

(二)管理制度

1、学校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学生、成绩考核、实验教学等有明确规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3分;

2、学校、教研组、教师教学计划、进度、教学总结齐全,1分;

3、学校能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记录齐全,2分;

4、教学档案有专人管理,名目清楚,类别齐全,并能及时整理补充,2分;

二、教师队伍建设(6分)

1、教学领导、教师个人有明确的进修计划并能落到实处,1分;

2、教师全员培训每学期不少于4天,有详细的培训材料、培训记录,2分;

3、学校有青年教师培训计划,体现以老带新,有骨干教师、名师培训方案,并能付诸实施,3分;

三、教科研工作(14分)

(一)科研课题

1、有省级以上课题并结题,2分;有省级以上课题但未结题,1分;只有校本课题,分;

2、有国家级课题并结题获奖,加1分。

(二)教研活动

1、教研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内容充实,专题教研主题鲜明,能做到人员、时间、地点三固定,教研活动记录详细,4分;活动时效性强,有特色,加1分;

2、各教研组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2分;

3、学校能保质保量上交上级部门要求的各项教学文件,2分。

4、集体备课有组织、有记录,效果明显。同头教师进度统一、重难点统一、作业统一、考核内容统一,4分。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6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二、具体措施

1、学校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

2、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邀请法制副校长一起参加。

3、全体教师、班主任会议,及家长会,学校集会,等都有安全教育内容,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4、各教师根据自己的学科特点,教学时向学生渗透安全知识教育。

5、教导处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7、每年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月”系列活动。

8、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⑴安全知识黑板报评比

⑵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⑶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9、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工具,向师生宣传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10、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折不扣按上级要求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

11、利用家长会,学校不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

12、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档案。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7

一、为使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产、生活环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学校由专人负责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设治安小组,在校党总支、校长室领导下工作。

二、门卫要加强进出校门的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师生在上课时间及职工在上班时间一律不会客,师生在上课时间不传呼电话;课间学生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并在规定时间返校;任何人携带物资出校门须有有关人员批条,门卫有权检查;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校园。

三、教室、学生宿舍要按时关,锁门窗;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办公室、教室里概不,会客;宿舍里要严格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住宿生不得私自外出住宿或留人住宿。

四、食堂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品和原料,做好消毒保洁工作,经常检查电路和炉膛残火,按时关锁门窗,加强食堂保卫。

五、实验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并随时关锁,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严格保管,科学使用,室内须有劳保用品(如口罩、橡皮手套等)和灭火器、黄沙箱等消防器材。

六、会计室要严格现金管理,过夜现金、会计携带现金都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会计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符合安全要求,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严格保管,财务档案妥为保存,不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七、电工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严禁违章操作,电工不得带电作业,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电路维修要经常化、制度化,并由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机器设备要加强保养,配电间闲人免进,要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送电,安全生产。

八、治安小组要经常组织检查,记载校内各处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坚决制止和打击校外人员来校滋扰;安排寒暑假学校值班事宜;加强假日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表扬奖励先进个人和集体,发现不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者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的,要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九、坚持夜间、星期天及节假日值班制度。校内每天昼夜都有人值班,不留空岗。当班人员要按照学校规定的职责去做,并认真记好值班日志,以备领导检查。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8

为保证我学区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坚持“强化管理,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努力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校园平安。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学区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及各班班主任

2、构建安全责任体系。从县教体局到各学校、学校各处室责任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等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细化各自岗位职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重点抓基层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形成学校全员抓安全的浓厚工作氛围。

3、健全安全考评机制。继续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县教体局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将严格按照《上饶县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4、实行领导值周,教师值日制度,填写校务日记

5、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6、不经学校同意,各处室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7、狠抓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校门、食堂、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工地周边安全距离和安全防

范的检查,大排查做到一月一次,小范围的排查做到一周一次,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进一步规范隐患台帐,并将《上饶县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于每月底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安全综治股。

8、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及时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9、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加强校园防盗和门卫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内及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巡逻。学校必须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学校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10、规范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要全过程纪实性记录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演练、培训、检查、整改等活动,如实填写学校安全检查台帐、例会台帐、安全工作日志、学校安全演练培训记录、校园监控与巡逻记录、来客登记记录、班级安全活动记录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规范并妥善入档保存。

二、德育安全管理

1、认真抓好安全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做到有教材、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案,通过课堂教学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确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放假前一天为安全教育日,针对新学期和假期开展不同主题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做到“四个一”:每天对学生有一个提醒、每周有一堂安全课、每月有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有一次集中演练。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辟安全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要通过出黑板报、播放光碟、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校会等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创造浓郁的校园安全氛围,形成良好育人环境。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2、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室外课、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4)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3、x、做操、放学的安全管理

(1)学校x、做操应由学校少队部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的.纪律。

(2)学校x、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排队退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x、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放学时各路队负责老师应经常检查、督促该路队纪律,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如遇洪水在危险路段及时做好接送工作。

4、心理咨询安全管理

(1)要走进学生生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变化,重点要关注有心理障碍、关注有心理障碍、生理疾病、家庭变故、违规违纪、情感挫折和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的学生,尤其要注意毕业班学生的心理状况。

(2)要开展经常性校园管制刀具收缴行动,开展管制刀具危害性和违法性专题教育,引导学生远离管制刀具。并及时排查处理师生矛盾纠纷,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防范校园暴力行为。

5、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早、晚二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6、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领导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低年级小朋友有序的由老师护送到校门口,让家长在校门口接小孩。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5)节假日、周六日,班主任、值日老师做好教室门窗、校门上锁,并由大门管理员关闭教室供电电源。

7、加强“三防”建设。进一步落实“三防”措施,安保人员要配足配强,监控设备要正常运转并能熟练使用,安保器械要充足会用。要继续加大技防力度并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好校园入口关,学校大门要做到随开随关,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形迹可疑人员要通报公安部门及时处置。

8、德育安全管理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政教处主任、大队辅导员负责指导督促。

三、学科课堂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要将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贯穿于教学活动之中。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安全与生命教育。

2、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早读课、午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串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导主任批准。

3、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4、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5、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预防并避免学生斗殴打架等严重干扰正常课堂教学秩序事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6、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讽刺、挖苦、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随意提前或滞后上学、放学时间,特别是放学后更不得随意滞留学生。情况特殊或工作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必须报教导处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节假日不准任何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更不允许教师在节假日为学生补课。

8、体育课应加强组织教学,体育教师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教学,坚持上下课集合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和设施及器材的安检。教学活动中,要尽量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9、科学实验、微机、音乐、美术、社会实践等学科,教师要认真备课、严密组织、加强管理。对教学场地、器材、电路、药品等要进行详细检查,在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特别是使用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学具的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10、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1、节假日、更改作息时间时,应及时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告之家长。

12、学科课堂教学安全管理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负责指导督促。

四、后勤、校园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1、努力做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遵守建筑施工要求,设立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建警戒墙、拉警戒网,严禁师生越过警戒物到工地内围观、玩耍,确保施工安全。

4、负责管理饮用水的人员,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5、后勤安全管理由分管后勤副校级、总务处主任负责指导督促。

五、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首先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9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10

1、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服从生活指导的管理,未经生活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换房(床)居住,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归校要及时销假。

2、学生宿舍统一作息时间。

3、讲究卫生,衣物鞋帽、洗漱工具等摆放整齐,不洁衣物及时清洗。

4、学生宿舍不得会客,不得留宿非本室人员(包括家长)。

5、严禁在室内打牌、喝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文明活动。

6、严禁在室内使用明火或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电炉、电炊具、电暖器等学校电器设备。

7、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公物或私自将公物带出校园。

8、学生宿舍按男、女生分设,男女生不得互串,并分别安排有一定工作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教职工担任男、女生宿管员。值班室就近安排在学生宿舍入口处,并配备电话、电筒、学生花名册和家长联系电话,熟知学校领导的电话和公安报警电话、急救电话和火警电话。

9、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宿舍走廊过道必须安装照明和安全指示标志,宿舍区必须配足消防灭火器材。

10、周一至周五下晚自习后一律不允许住校生外出,周末原则上不留宿学生,特殊原因确需留宿的学生必须经班主任同意报名登记,并和学生家长签定安全监管责任书,对寄宿学生,值班教师将进行查铺点名,并将晚归和夜不归宿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告知家长。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11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行一年一度的安全责任书签约制度,层层分解安全管理压力。

第二条 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全方位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20、122、119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第三条 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一小时内报告县教育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报告要书面形式,一式三份,一份报告县教育局,一份报告派出所,一份留学校存档。

第四条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管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负责人要经常和派出所、交警、卫生防疫等部门保持联系,争取有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帮助和指导。

第五条 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爱生的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随时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要关爱每一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了解所授课的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讽刺、挖苦,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六条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和指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企事业组织的一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外出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活动。

第七条 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 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排除要立即封闭,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有关部门或领导。

第九条 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框、楼梯、用电器和开关,以及有关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1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四川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阆中市思依镇小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班主任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三、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中心学校安全制度 篇13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秩序井然,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好学校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校园安全、管理、环境进行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分管副校长、纪委书任副组长,处室主任为成员的`管理工作组织,下设办公室。

二、校园巡查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常规,相关人员每天坚持对校园的安全隐患,国有资产的管理、用电、用水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环境管理进行巡查,并及时作好巡查记录,确保校园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四、各班级每学期举行一至二次的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学校值班人员每天要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好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地上好每节课。

七、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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