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停车管理规定(精选12篇)
1、 临时进出X大院的机动车必须取临时通行卡和退卡通过。本大院不赞成停车过夜,若过夜,则收占地费,小车每夜10元,大车、中(大)巴、小四轮、农用车等不得在本大院内停车过夜。
2、 经认可房产现居住于本大院的住户,凡拥有私家车的,可购蓝牙卡,此卡持于车上,控制门将自动放行,仅限于一车一卡,每卡70元,丢失者重买;未经认可同意房产而个人擅自交易住房的住户,不得购买蓝牙卡。
3、 本X办公楼前的车位作为办公用车专用车位,1—3栋楼办公室前不得停放车辆,私家车统一停放到5—7栋住宿楼后、8—9栋住宿楼前,否则,后果自负。
4、 所有停放于本大院的车辆,受损或被盗,概不负责。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0日起实行。
一、总 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 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 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 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员工值班情
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 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 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 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 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 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1) 负责生产运转情况的协调、管理、监督,协调值班期间分厂内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临时停工、临时抢修、抢险、火警等)。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2) 负责巡查各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3) 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4) 负责处理生产现场的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质量以及设备等事故,负责及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并负责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5) 负责查岗,重点检查劳动纪律、着装情况、设备状况、工艺纪律和巡检制度执行情况等。如发现生产、设备、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6) 负责做好值班期间的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案;
7) 负责监督员工的考勤管理;
8) 负责认真检查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并记录考核;
9)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4.分厂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召集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处理的权力;
2) 有直接安排员工的工作的权力;
3) 有对突发事件先进行处理后汇报的权力;
4) 有管理和监督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的权力;
5) 有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作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
6)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5.电、钳工值班的职责
1) 负责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2) 发现岗位员工违章作业或不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
3) 发生设备故障及时参与处理;
4) 负责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臵;
5) 公司领交办的其它事务。
6. 电、钳工值班的权力
1) 有对岗位生产工人违章作业、不按要求对各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的权力;
2) 有对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的权力;
3) 有对发生设备故障立及进行排除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四、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仍然是各分厂、部室、车间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各分厂、部室、车间的生产、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厂、部室、车间应将当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写于交班记录上,并与当天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沟通。各值班领导和值班经理应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如遇不清楚的,应及时询问。
3.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纪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4.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员工的作息时间由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包括员工的换班、换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员有变化的,应提前通知值班经理。
5.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对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都必须记录清楚、详细。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处理人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各值班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存档备查。
6.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直接安排其它员工的工作,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应先询问中控人员或其它专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包括电钳工、铲车司机必须到调度监控室进行签到,签到时间公司另行规定,以公司规定为准。
8.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在自己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管理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安生、设备运行情况等。对发现的“三违”人员要及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值班期间经公司领导检查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的,值班经理负连带考核责任。考核违纪责任人的50%。
9.公司实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领导,要求每4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检一次,值班经理及其它岗位值班人员, 每2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查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案,在记录本上确认签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联系工作,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或关机等情况。
1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的,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出差时亦同,代为值班者应负一切责任。
五、考 核
1.值班人员违反规定的按以下情况予以考核:
1) 不按规定时间值班或值班期间擅自外出或离岗的,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2) 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到调度值班室签到的,罚款20元;
3) 值班人员未对生产厂区进行巡检的,罚款50元;
4) 值班人员未填写值班记录或填写不认真的,罚款50元;
5) 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员值班,导致无人值班的,罚款100元;
6) 值班人员对厂区巡检不认真,应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及时发现的,罚款100元;
7) 值班人员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司机或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工作的,罚款50元;连续两次出现的,罚款100元或取消3个月的电话费补助(享受电话费补助的);
8) 值班人员不进行工作交接的,罚款50元;
9) 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不询问其它专业人员,进行违章指挥的,罚款500元。
10) 值班记录保管不完善,造成记录损坏或丢失的,罚款50元/本;
11) 值班人员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不过问、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罚的,罚款50元。
2.在值班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或遇紧急情况处理及时、方法妥当,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六、附 则
1. 本制度经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生产技术部管理、监督执行。
一、编制目的。为了合理利用公司车位资源,规范车辆停放,维护公司院内交通秩序,确保办公环境井然有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公司大院的停车场为公司办公楼附属设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保安人员负责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引导工作。进出车辆须严格服从保安人员的引导。
2、停车场只准停放公司所属办公车辆、租户车辆及内部员工车辆,其它未经同意的车辆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停车场内划定车位,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台车辆(详见公司大院车位布置图),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放、停车线外随意摆放。未划定停车位的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3、公司每位领导、每个部门、办公楼租户各分配一个专有停车位,专有停车位其他车辆一律严禁停放。专有停车位分配如下:总经理办公室7个,工程部1个,合约部1个,财务部1个,销售部1个,行政人事部1个,开发部1个,资产部1个,汇金久臣1个,人防1个。
4、专有停车位以外的车位优先停放公司所属车辆,采取先到先停原则,在停车饱和的情况下,保安将不再放行,请员工配合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5、专有停车位未停放车辆时,可提供给公司员工、租户、外来办事人员临时停放,但专有停车位车辆返回公司时,保安应通知占位车辆迁移,没有富于车位可供停放时临时停车人员必须服从保安的管理,自觉将车辆迁出公司。
6、外来办事人员的车辆进入办公楼区域须由对接部门到保安室进行确认,在停车场有空余车位的前提下保安方可放行并引导到相应车位停放,车位饱和时,对接部门和保安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劝其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7、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停放的车辆的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规处罚。
1、保安每日对停车场内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车主,对停在停车线以外的车辆劝其离场,对违规停放超过3次的以后禁止该车辆进场停放。
2、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日对保安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保安人员不严格执行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不严格督促车辆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停放混乱、通行困难,公司行政人事部做好登记,超过3次致函保安公司更换保安,累计超过6次解除与保安公司的服务协议。
3、员工停车时不配合保安人员的管理,扰乱停车秩序,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通知员工所在部门给予其当月绩效考核扣10分的处罚。
五、执行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第三条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
2.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第二章外派培训需求申请
第四条培训人选确定
1.部门经理、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2.各部门结合部门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推荐合适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3.员工个人根据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参加外派培训的申请。
第五条外派培训申请参加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的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外派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外派培训申请表”见附录一。
第三章外派培训形式
第六条外派培训可选择大专院校进修交流、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赴国外参观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厂进行访问交流等方式,如下图所示。
第四章外派费用管理
第七条外派培训费用参训员工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参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培训协议模板见附录二)。
第五章外派培训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视同正常上班,其工资与各项福利待遇正常计发。
外派培训的方式
到大专院校进修交流
派赴国外参观或访问考察
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
到其他公司参观或访问
第九条受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外部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十条受训学员需在学习结束的五天内,对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培训期满,受训学员必须按时回公司报到,如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培训教材,并担任相关讲座的讲师,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公司
一、目的:杜绝XX大院车辆乱停乱放,加强XX大院治安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大院。
三、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门卫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四轮车、三轮车、二轮摩托车、电单车、自行车、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干部职工私家车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核对收费情况。
四、停车场收费管理
1、停车场收费标准:
①白天停车收费标准:
四轮车:6:30-12:30收费3元/辆,12:30-19:30收费收3元/辆;三轮车6:30-12:30收费2元/白天停车收费标准辆,12:30-19:30收费收2元/辆;二轮摩托车、电单车6:30-12:30收费1元/辆,12:30-19:30收费收1元/辆;自行车6:30-12:30收费0.5元/辆,12:30-19:30收费收0.5元/辆.
②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四轮及四轮以上车辆19:30-24:00收费4元/辆,00:00-6:30收费收6元/辆;三轮车19:30-24:00收费3元/辆,00:00-6:30收费收5元/辆;二轮摩托车、电单车19:30-24:00收费2元/辆,00:00-6:30收费收4元/辆;自行车19:30-24:00收费1.5元/辆,00:00-6:30收费收2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门卫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门卫手上只留取350元(20张10元、20张5元,50张1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月初时从财务领取。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财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财务人员有责任对停车场收费台账进行核对。
4、财务人员有责任督促门卫及时交款,门卫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财务领取停车收据,用完的票根要及时将交回财务。
2、在领用收据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六、违规处理
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
1、涉密计算机必须与非涉密计算机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入任何非涉密计算机网络。
2、涉密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在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要严格区别于非涉密计算机,禁止混用、乱用。
3、每台涉密计算机均须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并明确使用人员及使用手续,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4、涉密计算机的编号及密级要按照要求,统一粘贴于计算机主机和显示器正面左上角的位置。
5、在涉密计算机中产生存储的各类涉密文档、图表、图形(多维图形)、数据等,应在文档首页左上角用三号黑体字标注密级标识。因标注密级标识影响程序正常运行的,在文件或文件夹名称上标注。
6、涉密计算机内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输出时,接受输出信息的载体均要按照相关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7、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在单位进行,维修时将硬盘涉密信息导入到移动涉密存储介质中,并由本单位兼职保密员现场监督,确保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8、涉密计算机的报废,要首先办理涉密计算机的变更手续,经批准变更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9、加强放置涉密计算机场所的管理,减少无关人员进入。要按照安全保卫的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防盗措施,防止涉密计算机丢失。电磁辐射泄漏超标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电磁干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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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 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 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 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 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 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 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 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 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 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 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 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 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 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 确需开 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 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 打印,按价计费。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 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 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 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 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 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 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 一发放。
第六条 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 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 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 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 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 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 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 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 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 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费管理,根据集团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出差本着业务需要、厉行节约、反对旅费,费用包干、超标自负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 出差审批程序
第三条 员工因业务需要调派出差的,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并将待办的工作安排好交接。
第四条 员工出差前要根据具体事宜填写“出差申请单”,标明出差人、部门、职务、前往地点、出差任务、计划出差天数、返回时间等,按以下规定提请核准(出差申请单样本见附件):
1、一般员工出差由部、室负责人签字后送分管副总签字;部、室正副职以上人员出差须由总经理审批。
2、公司副总级干部出差以及各级职员到国外出差均由董事长,执行总裁或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出差申请单填写一式两份,按以上规定提请核准后,一份送行政部门考勤岗位备案,一份由出差人员凭此单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
第六条 差旅费预借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财务部根据出差时间、业务需要和出差标准等核准借款数额,经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人
员核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 费用标准
第七条 员工出差按级别实行住宿费用、膳食费、市内交通费包干使用,节余归已,超支自负的办法。
第八条 职员到集团分、子公司或下设的服务中心出差,对方提供食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若对方只提供住宿,按每天60元给予伙食补贴,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出差人员回访制度,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第九条 出差交通工具及补贴标准
根据路途长短及出差人员级别按以下标准选择相应的交通工具: 1、公司副总级以上干部原则上可以搭乘火车(软)硬座以上、动车、高铁二等座以上。
2、部门正副级干部及一般员工可以搭乘火车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
3、各级职员出差原则上不准带车,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4、各级职员出差须搭乘飞机的,事先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批准。擅自乘坐飞机的,按机票面额的30%报销或按相同路程火车硬座票面额报销。
5、夜间乘坐火车在6小时以上(晚8点至凌晨6点)的可以购买卧铺,或按硬卧票价30%予以补贴。白天乘坐火车硬座在8小时以上可以购买卧铺,或按硬座票价的30%给予补贴。
6、 员工出差当天返回的,给予每天60元的膳食补贴,没有住宿补助;实际出差天数超过一天,食宿标准按实际住宿天数给予补助,往返途中每天给予60元的膳食补贴。
7、 员工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出差当天往返机场、火车站、等的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第十条 因工作需要,下级陪上级出差,其住宿费可以参照上级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职员外出参加会议需交会议费的,严格按会议通知标准执行。会议费包括住宿费的,不再享受住宿包干费用。
第十二条 职员到国外出差实行预算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 职员出差由公司派车的,不报销交通费,食宿费标准参照第七条。
第四章 费用报销程序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报销手续。无特殊原因,不时间报销的,将按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报销程序:
1、出差人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并持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费用岗位进行审核,参加会议的应附会议通知。
2、财务部费用岗位严格按制度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核:根据车票、出差时间与回返时间确定报销人员出差天数;根据住宿发票确定住宿天数、住宿包干费用总额;根据差旅费标准审核费用是否超支和票据是否合法。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一律进行核减。经审核无误后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确认,并登记台帐。
3、出差人员持财务部费用岗位审核确认后的差旅费报销单,经出差审批人签准(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签批后予以报销。
第十六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根据其乘坐标准出具购票证明单(发票),无故绕道的,绕道部分不予报销,确需临时绕道的,应电话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搭乘公司交通工具的不报销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费。
2、出差期间发生的传真、邮寄等费用按电信局、邮局收据为准。经办人在票面上应注明事由。
3、因公携带的行李托运费、物件寄存费应有正式的运费收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出差期间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返回后一天内可适当安排轮休,乘夜间车在6小时以上返回的,可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返回当天休息一天。出差7天以内不轮休,一周以上不超过二周补休1天;二周以上补休2天。在公司放假期间出差原则上可补休同等时
间。
第十八条 员工出差本着节约时间、节俭费用、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公事办完后要立即返回,不得绕道探亲、不准游山玩水、不无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一经查实,除扣减差旅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出差期间严禁请客送礼(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严禁收受礼品。对违犯者除严肃批评外,所需费用一律自己承担。
第十九条 员工因公负伤须到外地治疗的,需经公司领导同意批准,方可据实报销路费及治疗费,给予每天60元的膳食补贴;需要陪护的,经领导同意后,差旅费参照因公出差人员费用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员工因公出国(境)的,住宿、伙食、交通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附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实行。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存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包装材料的储存期限以及超期物料的管理。
2. 职责:
2.1.仓库:负责物品的标识、超期物品的报检,库存不能使用物料的报废。
2.2.品质:负责超期物品的抽检。
2.3.生产部:配合仓库和品质对物料进行全检。
3. 管理规定:
3.1物品的储存期限(以原材料或产品标签上注明的日期计算)。
3.2 仓管员在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有超期物料的就必须标识出来,填写《报检单》备注送检原因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3.库存超过1个月的成品,在出货前,生产须送交品质部检验,品质将按标准抽检,抽检不合格者,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3.4 检验后应做好相应的标识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相应的检验记录单中。
3.5 仓库对超期或重新送检不合格者,经判定不能使用进行报废处理,并记录于《报废清单》中。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 公司集体户口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集体户口管理: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集体户口卡的日常管理,认真履行迁入、迁出、借用等登记制度。
2、 迁入: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迁入员工户口的相关手续,户口卡建立后,交专人管理。
3、 迁出:
(1)、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将户口迁出集体户的,人力资源部予以确认并由专人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员工调离威尔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接到通知后,由专人办理迁出手续并做好登记。
(3)、在职员工已结婚或购买住户者,具备迁出条件的请在具备条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迁出手续。
4、 借用:
员工因工作或个人原因借用集体户口卡片的,必须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借用登记,注明借用时间及归还时间、事由,由本人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借用。
5、 任何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
第四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经公司研究,决定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根据《员工手册》及《公众制度汇编》关于《考勤管理》之规定,再次严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公司领导除外)
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管理员统一为员工设置人脸识别图像。
2、考勤机全天开机,所有员工只要上班,都必须录入面像考勤。
3、考勤时,将面部置于考勤机前方,对准屏幕,待语音提示“谢谢”后,即操作成功。考勤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勤机,不得重复、随意录入面像考勤。
4、考勤机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考勤机界面。
5、严禁恶意破坏考勤机,如发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双倍赔偿。
6、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导致考勤机无法运行的,临时使用签到表。
7、启用时间:20xx年4月1日。
三、考勤管理
1、由于公司行业特性所定,各类人员上班时间不尽相同,请严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处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考勤时间:
(1)实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员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钟内签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后30分钟内签退。
(2)实行倒班制的员工,按交接班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
无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没有及时上报的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计。
3、迟到、早退5分钟未超过30分钟(含)扣罚10元。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满半天的,视为旷工半天;满半天不满一天的,视为旷工一天。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计旷工七天以上者视为其自动离职。
4、员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公司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或当天需要外出办理公务的,应事先进行外出登记。
各管理处员工在客服部登记,职能部门员工在人事部登记。
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一律视为旷工。
5、任何类别的请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等)都须填写《请假单》,换休填写《换休单》,经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经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视为旷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凭公司领导签批的《加班申请表》核计加班时间,无申请表一律不予认定加班。
7、主管级以上员工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及请假审核,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按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予以连带处分。
以上各项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体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