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校管理制度(通用14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请范围:
1、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受侵害的;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生证书的权利受侵害的;
4、对学生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5、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二、受理申诉部门:
1、学校成立以李淑玲为主任、何永根书记为副主任的《学生申诉办公室》。
2、申诉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请诉理由、其它有关情况。
三、调查、听证办法:
1、学校申诉委员会或学生管理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委员会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四、处理:
1、依据《教师法》第八章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A、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B、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学校接到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诉书,在30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其个人档案,作为今后考核的依据。
3、学校对第一项处分决定撤销处分的决定,都要及时报市委法制科备案。
4、受行政处分的个人如不服学校给予的处分决定,可以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或所属教育行政机关申诉行政复议中申诉,由市教委或其所属教育行政机关对其处理决定进行复议和裁决。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负责值日领导教师对来校接送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在校住宿的学生,如果家长未按时接,学生必须等候家长的到来,不能独自离校。
七、如遇情况,家长不能接送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
八、周末负责接送学生的教师和值日教师必须与学生家长做好一切交接手续,方能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办公室请假,办公室临时安排其他人员负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学生家长在接送学生途中,须按“家校交通协议书”上的条款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和教育工作,根据教育局的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全纳教育”思想,依据每个学生独特的个性、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实施教育和教学,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学生需求,平等对待特殊群体学生,以崇高的师德和深深地关爱促进特殊学生的健康成长,及时化解学校“特殊学生”可能引发的各种矛盾,达到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八类“特殊群体学生”的界定:
(1)家庭贫困学生;(2)学习困难学生;(3)单亲及孤儿学生;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5)留守儿童;(6)随班就读残疾儿童;(7)家庭条件特别优越的学生;(8)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建立特殊群体***:每学期初,各班班主任老师对自己班级全体学生摸底排查,了解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建立八类特殊群体学生特别档案,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并由各教学部汇总上报学生发展中心(附表)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经常找特殊学生个别谈话,及时了解思想和心理动态,了解他们的`需要,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做好每次的谈话记录。
3.每月通过观察、家访、与学生谈话等方法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关爱和跟踪教育,并将教育策略、教育效果、经验与教训及时记载到《潍坊一中特殊群体学生关爱与教育工作记录表》上,学校将定期组织相关的“班主任交流会”。
4.班主任要经常向任课教师、学生了解特殊学生在课上、课后以及作业完成等各方面的情况,征求任课教师对特殊学生的教育方法,形成共同关注、教育特殊学生的氛围。
5.班主任要经常与特殊群体学生的监护人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学生在家、在校表现情况,争取监护人的支持。
6.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要唤起班级全体学生的爱心,让这类学生感受集体的温暖,平等的力量,并有计划地帮助残疾学生进行康复训练。
7.实施个性化教育。结合不同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在学习方面的特殊要求,通过选课走班制为他们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促进他们的成才和成长。
8.实施“亲子共成长”工程,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集体心理辅导,心理课,或者个别咨询等方式,帮助他们形成健康心理,构建体现包容、平等、关爱等全纳教育理念的校园文化,用学校的容雅文化感染和塑造学生。
9.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特殊学生家长(监护人)座谈会”,对特殊学生进行教育方法交流,家校共同寻找有效策略。
10.每学期
结束时,班主任要对一学期以来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详实的教育案例。
四、完善保障机制:
1.建设无障碍通道,餐厅特殊服务窗口,公寓特别卫生间,图书室、实验室特殊座位等,为需要的特殊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休息条件。
2.加强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指导特殊群体学生的能力。
3.完善评价措施。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特殊群体学生关爱和教育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班主任和教师优先评优并进行表彰。若出现对特殊学生的歧视、偏见或者不当教育方式造成不良后果的班主任和教师,取消评优资格。
当劳动者遭受到不平等待遇或是发现事业单位的不法行为时,可以提出申诉,企业内申诉管道的建立,将可减少劳资双方无谓的纷扰,当前劳资之间发生的摩擦,大都起因于劳资双方在理念与作法上沟通的不良。企业主必须要有所体认,对于劳动者的不满应提供给劳动者一个申诉的管道。
1.员工申诉部门之设立
为解决劳资间因沟通不良导致的争议,企业有必要设立一个专责部门或是沟通的管道来加以处理。亦即企业应当设立「员工申诉」的部门。这个部门,可以是一个常设性的机构,也可以是一个有别于一般正常作业的管道设计。殊不论这个部门的设立模式为何,它必须是一个经常性存在的部门,而且最终的处理单位必须是企业的最高决策单位。至于申诉部门的人员组成,为避免球员兼裁判与劳资双方各说各话之憾,企业内各申诉管辖层级的组成,宜加进公正的第三人(例如劳资关系顾问)。但在申诉之最终议决单位的组成人员中,除了劳资关系顾问之外,还应有员工代表,俾以减少疑虑。
2.员工申诉的内容
有关于员工申诉的内容,可简单将之归纳为以下六点:
(1)关于团体协约、工作规则及其它企业内部规则的订定与内容;
(2)关于资方依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之命令、禁止、许可、免除、认可、受理、通知、确认等各方面之意思表示;
(3)关于资方所提出之各项发展计划、生产计划、营销计划、业务计划等之构想与行动;
(4)关于资方依有关之内部规定,所为之期待、劝告、诱导等非强制性之事实行为;
(5)关于资方对劳方所为之奖励、惩罚等之行为;
(6)关于上述五项之形成方式与过程
3.员工申诉结果的救济
对于员工申诉的结果,如果被认定是无理由者,资方或由申诉最高管辖单位应该以书面详载理由,回复申诉人;但如果被认定有理由者,资方便应该有具体的响应。如系因资方违法导致员工损害的,资方便应对员工进行损害赔偿。因此,企业在设计员工申诉管道或制度时。除了应对申诉部门的组织与权限
做妥善的规划外,对于申诉之后员工的救济也应特别地注意,这将可以减少员工、工会与资方三者间无谓的争执与猜疑。
员工申诉制度与申诉管道功能的展现,虽然全视企业主的是否认同,但即使是企业主对于申诉管道有所肯定,但是如果企业主对申诉部门的运作状况,没有进一步的监督时,那么申诉部门仍然是一个虚设的单位。
一、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释、建议等内容)建立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二、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三、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要求,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档案管理员严禁擅自携带和向无关人员谈论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五、原则上只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调阅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但不得外借出档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内调阅。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以外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
八、除补充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
九、学生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时,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
十、心理健康档案不借出不复制,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或复制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十一、学生心理档案一般不作诊断证明。
十二、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至学生毕业,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保管,学生毕业时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封存。
1、图书管理员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探索改革,为党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
2、每年制定“图书工作计划”,做好“月计划”, “月计划”要与教育教学各项活动横向联系,发挥图书职能作用,年终写好“工作总结”。
3、从科学管理入手,按市、区下达要求做到规范化、统一化。
(1)帐目齐全,随时记录。帐与册数相符。
(2)按《中图法第四版》教学改革、分类。
(3)设“分类”与“书名”两套目录,随时记录,为读者服务。
(4)建立健全师生“借阅制度”、“赔偿制度”。及时填写好“借阅统计表”。
4、努力为师生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1)按计划借阅课外读物及有关资料。
(2)随时做好“二次”文献工作。
(3)不仅传授阅读知识,还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教育与习惯、能力的培养,用各种形式宣传推荐藏书,当教育教学的“参谋”和“后勤”。
(4)健全业务档案,注重信息的反馈及资料的积累。
5、积极参加区局、少儿馆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网页制作的活动,学习先进经验,研讨业务,联系实际,资源共享,克服困难,力争图书工作不断登上新台阶。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
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九年制义务教育登记卡、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学期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数超过上课总课时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难者。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生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要求复学者经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
4、对小学在籍生,除因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处理退学。
5、借读:
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借读生,必须持“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成绩手册”等材料到借读学校取得学籍。
借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借读费一般一次交清,否则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
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一、学生公寓是学院精神文明的窗口,也是学生的第二课堂,保持公寓楼整洁、创建文明、整洁寝室是全体学生的责任,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参加爱国、爱校卫生活动和公益活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制度,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
二、每幢公寓楼配有清洁工,负责公寓楼内、寝室门外的'公共部位卫生清扫及保洁工作,保持无积灰、无蛛网,无积水、无堵塞、无污垢、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杂物,无张贴乱涂痕迹,门窗玻璃保持明亮。
三、各寝室建立由寝室长负责的卫生值日制度,做到每日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大扫除,保持地面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门窗玻璃明亮,桌面干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无蛛网。
四、各寝室值日人员,必须及时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实行垃圾袋装化的公寓楼,每天定时把袋装垃圾放在公寓楼外固定的垃圾收集点。
五、寝室成员负责门外两边中线范围墙壁洁净,无污迹、不乱倒垃圾、污水、剩饭菜,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屑,不在墙上、门上乱张贴涂写,不在公寓楼内焚烧杂物,不向窗外抛废弃物,保持公共场所整洁、卫生。
六、寝室卫生由公寓管理员负责检查,对本楼各寝室进行检查,每周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的主要内容:地面、床底、蚊帐、门窗是否干净;床铺、桌面是否整洁;书架、箱架是否整齐;寝室布置是否规范。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书面通知其寝室,限期改正,对三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通报所在分院(系),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应经校长会议或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活动方案上报县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向学校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将班主任和值班老师移动电话号码告知学生。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并取得家长配合。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4.外出集体活动原则上要求统一穿着校服、带好纸笔以便做好记录。
5.学生从校出发前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德育处,中途不得离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老师请假,老师联系家长后方可批假。
6.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并要求车队作出安全承诺。
7.每辆车的负责老师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
9.教育学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标志,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闹,不走路观景,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未经同意不从事划船等危险性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
10.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组活动,严禁擅自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值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对个别调皮学生多加注意。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1.学生在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增强自我安全意识,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财物安全。
12.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一、课堂要求及安全纪律须知
1、学生进入教室内,禁止在教室吸烟,禁止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洁。
2、爱护教室设施设备,如故意损坏,则照价赔偿。
3、上课期间,一切行动要听从指挥,听从老师安排,坚持做好课前准备和学习用品。积极完成教师
布置的每一项学习、作业任务,教师上课时,要认真听教师的讲解及理解其深层意思,谦虚好学,虚心请教,相互学习,努力进取,不开小差,不大声喧哗、聊天、走动、不嬉戏打闹并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如接电话、发手机短信、玩游戏等按一级违纪处理。如有学生在上课时间里被任课老师发现有对外使用手机影响学习者,老师有权暂时收缴手机一天。若在上课期间身体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教师,以得到急时的处理。上课时间不允许出教室。
4、迟到1次罚做10道数学练习题,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严重迟到一次罚10道数学练习题及抄写1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5、未完成作业者每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当日交于班主任检查。
6、每旷课1次罚抄写20个英语单词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检查;连续旷课3次者学校将通知其家长。
7、对于违反课堂秩序,不听劝告的学员,经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权进行公开除名,并不予退还学费。
8、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学生在上课时间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负责,一切责任与我校无关。若
有特殊情况的须由家长提前电话联系,由学校安排教师将学生送回家。
二、请假
1、凡有事不能上课的学生都应该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经老师允许方可离开。
2、请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单填好,经家长或与当事人有关人员证实后方可按事假办理。到负责老师处批准后方可离开。
4、有事来不及请假的学生,请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5、凡因特殊情况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学都应提前向负责教师登记。
二、其他
1、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对培训班的教学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我们全体教职员工愿意接受你们的监督和批评,并认真聆听你们的建议,尽快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2、未尽事宜,另作通知。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制定本制度。
申诉原则
处理学生申诉,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申诉机构
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
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党、政、工、团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设在法制安全办公室。作为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其主要职责是:宣传、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理、处理学生校内申诉案件;以书面形式宣布处理决定。
申诉时间
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对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作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诉。学生在申诉期限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及教育局不再受理。
申诉范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以下问题可以提出申诉。
(一)学生对给予的违纪处理不服的;
(二)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没收学生财物,强迫学生购买非正规渠道的学习或复习资料和与教学无关的东西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纪律管理与处理不当,侵犯学生人身健康、人格尊严,损害其名誉权的;
(四)学校或教师私拆学生信件的;
一、路上遇见老师和进校第一次见老师要问好。
二、尊重老师劳动。上课和集会要专心致志,不随便说话,不搞小动作,不东张西望。
三、上课时向老师问好要热情严肃,下课时待老师离开教室后学生才离开。
四、认真听从教师的教育,虚心接受老师的批评,做到有错必改。
五、热爱集体。主动协助老师做好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和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六、关心老师。为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主动问候有疾病的老师。
七、尊敬老师。不妨碍老师的工作和休息,不随便进老师的房间和办公室。
八、老师去家访时,要主动请老师坐,倒茶,老师离开时要向老师致谢。
九、要做诚实的孩子。对老师要说实话,不撒谎,不阳奉阴违,做到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
十、严于律己,勤奋学习,以优异的成绩答谢老师的辛勤培养。
一、保管办法
l、住校学生自行车棚由专人看管。
2、走读生白行车按学校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挂牌加锁,由专人看管,对不加锁自行车由看管人员随时清理。
3、管理人员对进棚自行车进行验号、登记。不准无牌、无锁、不加锁自行车进棚。
4、进棚白行车必须按班级顺序停放,不按顺序放置的自行车由管理人员及时清理并交由政治处处理。
5、看管车棚人员必须按时开、锁车棚并及时打扫车棚内卫生,学生取车时必须在场查验车牌号并进行登记,不准让学生独自取车。
6、学校大门口出去的学生白行车,门卫必须查验车牌号与有关证明,不得私自放行情况不明的自行车。
7、无牌自行车一律不准进出校门(除教师、两灶工作人员)。校外来车一律停放校门口。
8、严禁学生私自转让车牌,一经查处交由政治处处理。
9、各班级住校生车牌号码按男、女生分册登记,走读生车牌号另册登记(不分男女)。
二、学生存放与取车办法
1、走读生自行车按学校要求放在指定位置并加锁。
2、住校生自行车一律进棚,按男女、班级次序放置。
3、住校生自行车一周取两次(周三和周六),请假学生取车必须持班主任批条。
4、放取车时间(迟到学生自找管理员及时放车)
取车时间 放车时间
周三 放学后1小时内 下午5:30~7:oo
周六 放学后1小时内 下午5:00~5:30(补课生)
周日 下午5:00~6:30
三、丢失白行车的处理办法
1、学生白行车若有丢失,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或政治处汇报,同时上交车牌号及车钥匙等。
2、对无牌、无锁、不加锁,乱停乱放丢失的.白行学校不予处理。
3、对确认已经对手的白行车由学校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为人师表。
规范学生的行为,首先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工作中,真正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使教师的一言一行成一种无声的教育。
二、强化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学生良好的思想行为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通过每一件事,每一项活动,每一节课,长期熏陶才能形成。为建设良好的校风、班风,学校着重抓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以课堂生活为主体,以常规训练为主线,加强了对学生课堂纪律、常规、礼貌、卫生和劳动等方面基本行为准则的教育。
1、 重视在课堂内的常规训练。
首先训练学生正确读书和写字的姿势,读书时要求全班同学都拿起书做到手到、眼到、口到、心到。当学生起来发言时,则要求他们站端正,两眼平视前方,态度自然大方,并且说话时声音要响亮,吐词要清楚。在听的能力方面,则要求他们注意听别人说话,听清楚说话的内容,记在心中,要说得出来,这些办法对学生听的习惯养成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2、 建立教师轮流值日制度。
学校班子成员带班,两名男教师值日,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管理。
三、 重视与家长的联系。
孩子的进步,集体的成长,离不开教师,更离不开家长。为了更好地全面了解学生情况,我通过多种形式与家长建立密切联系,进行友好交往,不仅沟通 信息还增进了情感的交流。也赢得了家长的信任、鼓励和支持。通过这些工作,使很多家长重视了子女的教育,改进了对子女的教育方法,增强了做家长的责任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日常行为规范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到校行为习惯养成
1、早晨按时起床,不迟到 。
2、洗漱后立即回教室上自习。早自习室内学生要认真读书,不能讲闲话,更不能随便出入教室。
3、自习时认真完成作业。任何人不得在操场、连廊、教室走廊打闹,不能在教室内讲话,逗闹。
二、课间习惯养成要求:
4、课间教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搞任何体育活动或游戏。
5、课间走廊做到漫步轻声,不追赶打闹、不大声讲话。
6、走廊内靠右侧通行,主动为教师、同学、客人让路,问好。
7、用过的废纸、包装袋及杂物扔到垃圾箱内,不准到处乱扔。
8、不准与校外闲散人员来往(包括原来同学),不准出校门,更不准翻跃围墙。
9、在操场上活动的同学听到铃声后立即停止活动,在铃声落前进教室,不准迟到。
三、课堂养成要求:
10、上课铃响后,在各自座位上坐好准备上课,确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学生要先报告,经教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11、上课开始和结束时要认真执行礼仪。
12、上课时坐姿端正,认真听讲,课堂上不准看课外书、睡觉、讲话、吃零食,转笔或做其它科作业等与本课学习无关的事情。
13、课堂上要认真思索,积极发言。
14、不随便换座位。
15、不准以任何理由顶撞教师。
四、两操养成要求:
16、积极认真参加广播操,按规定不准留值日生,有病的同学或有极特殊情况的同学要在做操之前跟教师请假,班主任将请假学生名单通知值周教师,其它同学一律参加课间操。
17、眼操后在班级门前站队带到操场。
18、做操要合呼节拍,准确有力,规定到位。
19、回教室要步伐整齐,按规定路线前进。不准讲话。进入楼内要保持肃静。
20、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合呼节拍,动作准确,不准做与做操无关的事情。
21、不准离开座位或离开教室。
五、进餐、打水养成要求:
22、住读生一律在校进餐,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外进餐。
23、按时进餐,不准提前或拖延。排队进餐,不准插队、推挤、喧哗。
24、进餐必须在指定范围内,不准乱泼乱倒。
25、打冷、热水时要文明,及时关水龙头,切勿出现常流水现象。
六、离校、就寝养成要求
26、放学后离开时,要有指定同学负责关好教室门窗,人走灯灭。
27、住读生白天一律不得外出。晚自习后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寝室就寝。
28、不准私自离开寝室,如果有特殊情况需经舍管教师同意。
29、走读生晚自习放学后立即回家,做好自学,注意交通安全。
七、升旗、集会养成要求
30、按时集合,不缺席,不迟到,听从指挥。
31、升国旗、唱国歌时要行注目礼。
32、集会时要保持会场肃静,不讲话,不起哄、不看书,不睡觉,不搞小动作。
33、对报告人和演讲者鼓掌致意,表示欢迎和感谢。
34、保持会场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脏物。
八、文明礼貌、着装仪表养成要求
35、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说粗话、脏话、不打架。
36、学生着装要整洁朴素,男生不准留长发,女生不准带首饰。注意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不准吸烟,饮酒。
37、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环境,顺利进行高三的教育教学工作,让每一位同学都有一个大的进步,特制定如下制度,加强年级管理:
1、树立良好的班风、学风,集中精力抓好高三学习。
2、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在校风校纪检查评比中,任何人不得特殊。凡被连续五次扣分者,给予班内警告处分,并告知家长共同教育;累计扣30分以上者,勒令其转学或退学。
3、按时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或者缺勤,早读、早操、晚修与上课同等对待。凡累计旷课10节以上者(迟到早退3次按1节旷课计),请家长协助教育;累计旷课达到30节,作自动退学处理,学校不办理任何证件册籍。
4、遵守宿舍纪律,杜绝偷窃行为。有偷窃行为者,一经发现,给予记过处分,屡教不改者,勒令其转学或退学。内宿生一律不得在校外留宿,凡不请假在外留宿或晚上超过11点才回校者,一经发现,给予班内警告处分,并告知家长共同教育。屡教不改者,勒令其转学或退学。
5、完善请假纪律,有事要向班主任请假。凡未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而外出或缺课者,做书面检讨,并给予班内警告和告知家长。
6、要团结友爱,不搞争斗,避免磨擦,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凡参与打架斗殴者,即对其自动退学或转学。
7、不准谈恋爱。谈恋爱或行为不检点者,告知家长共同教育,仍不听劝告者,一律请家长。
8、要有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条例。不按条例办事者,出了安全问题自己负责。
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共建良好的班风、学风,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以优异的高考成绩为自己的青春写下亮丽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