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公司管理制度(精选2篇)
为了公司档案管理的统一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档案的有效作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防止档案丢失、损坏、被盗、受潮、蛀蚀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二)《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三)《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划》
(四)《xx企业网、机关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二、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指各职能部门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所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查考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档案是公司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行政管理、营销策划、工程开发建设、财务审计、人事劳资、设备等。
(三)档案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按照《档案法》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将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
(四)公司档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分管,行政隶属总经办。
(五)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应遵照本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工程的“四控”(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控制)、“两管”(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述的项目工程管理是指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从工程设计、报建、施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维修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工程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二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确定
根据公司制订的项目开发计划(或项目开发方案),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相关制度或规定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比选、签约过程的工作。
一、设计单位的确定:
1、根据政府规划国土部门关于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规定,由公司项目发包领导小组比选确定23家设计单位为意向设计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可以酌情增加设计单位。工程管理部再依照公司有关设计意图发出书面邀请函,邀请确定的'意向设计单位参与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设计;
2、通过对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比选,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开发项目的设计单位;
3、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设计单位办理《项目设计合同》事宜。
二、施工单位的确定:
1、参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对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招投标的规定,结合公司《项目发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施工投标单位对项目方案优化情况,同时根据项目公司有关管理权限界定之规定先由项目公司评标小组比选,项目土建总包单位由董事长初审,股东最终确定,分包施工单位由董事长最终确定即可。
2、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由工程管理部代表公司与最终确定的施工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