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社团规章制度(精选5篇)
一、纪律管理
1、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画室内不得打闹。
4、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开始,社长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社团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社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8、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二、物品管理
1、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社团内的书籍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阅,需到负责人下登记;归还时,如果书籍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1、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每次活动结束进行打扫卫生。按值日表进行。
3、打扫要求:画具、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负责锁门。
2、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3、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4、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
高级中学纵横棋社创立于20xx年第一学年,社团建立的初宗是为了丰富广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并从中培养自己的情操。本社提供给广大爱好棋类游戏的学生一个自由发挥自己此方面才能的交流平台。为了做好纵横棋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则总
第一条 棋社性质: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纵横棋社是由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学生棋类爱好者自发组织,是属于学术艺术性类的学生社团,棋社接受学校团委的直接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社团工作条例,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二条 棋社宗旨:让学生在活动中活跃思维,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团队精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领导及老师组成部分:纵横棋社指导老师一名,由有此方面兴趣及实力的老师担任。
第四条 学生组成部分:纵横棋社社长一名,以后由社员竞选,全面领导棋社各项工作的开展,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和各种活动;向学校有关方面申请开展活动;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副社长两名,从社长竞选中得票数靠前的社员担任并分别兼任围棋部、桌游部部长,负责、主持各部活动,协助社长工作。
第五条 棋社下设机构:组织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棋社的发展工作;代表本社与校内外社团联系和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各项交流友谊比赛等活动。
宣传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棋社活动宣传、社团海报等。
监管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管理社团内部纪律以及开除违章社员等。
设计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设计报名表,面试内容和方式等。
象棋部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安排象棋部活动等。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 社员入社:
1.凡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在籍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承认并遵守棋社章程,热爱下棋,具有参加棋社的认真态度和活动热情,具备一定的下棋水平,或希望通过棋社活动提高下棋水平,愿意并按时积极参加棋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纵横棋社。
2.申请者需填写诚信承诺书,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棋社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七条 社员权利:
1.享有参与棋社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棋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棋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向棋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棋社推荐棋类爱好者加入棋社的权利。
5.高三社员上学期集体退社后,仍可享受以上“2” 至“ 4”项权利。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棋社纪律,严格执行棋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棋社交派任务的义务。
3.有宣传棋社、维护棋社形象的义务。
4.有推荐棋类爱好者加入棋社的义务。
5.有按时参加活动,不得进行无序活动的'义务。
6.有爱惜活动器具的义务。
7.有服从社团指挥的义务。
8.另有补充见纵横棋社诚信承诺书。
第九条 社员退社:
1.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棋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棋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2.毕业生自然退出棋社,自毕业之日起,不再享有棋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我社社员必须保证遵守诚信承诺书,否则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十条 退社手续:为不影响高考复习,原则上高三上学期集体退社并由棋社举行集体退社仪式。社员中途退社的,经本人申请,棋社研究批准,即可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 社员奖惩:本社采取积分制,本社社员在进行友谊赛(包括社团内部和外部)中赢得一定的积分,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励。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二条
1.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谊活动,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2.每周定期举行一次活动(规定不能活动的时间除外)。
3.活动内容由各部部长提前交至社长处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活动。
4.如需开新部,须向在校上届社长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建立新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纵横棋社委员会所有
1、本社是由校政教处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学生书法水平,引导他们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入会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并且有上进心。
4、凡申请入会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会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会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召开的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次无故不到者,取消会员资格,其他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7、凡本会会员不得拉帮结派,不得聚众闹事,不得参加各种非法的团伙组织,如被发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会员资格。
8、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会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刺绣协会社团”,以校内喜爱次序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 为爱好刺绣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社团口号:“用激情书写针尖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刺绣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徐州工业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协会指导老师和会长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会员中途退出,需上交说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 社长产生办法:
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己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会长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归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刺绣社团。
第十三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一、部门职责
1.沟通学生社团与我系团委、学生会的工作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和反馈各协会要求,帮助协会解决实际困难;
2.加强我系学生社团管理,加强协会合作、整合、分配资源,促进协会稳步发展;
3.对协会活动和发展提供服务、进行监督、完善评议制度,对社团活动定期评议、惩罚分明;
4.注重工作宣传,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
5.发展同各院系学生社团的'交流与合作
二、奖惩制度
1.社团部建立考核评比制度,每学期由社团部面向部分协会会员组织评比表彰工作成绩突出,贡献大的社团组织及协会负责人.初步定为一个优秀社团及一个优秀会长;
2.各协会在内部评选出优秀会员若干名,并向社团部上报,由社团部同意给予适当奖励.初步定为各协会一名优秀干事;
3.对于在协会活动中重大失职的会长或协会各部门负责人,社团部有权给予批评及建议,酌情予以处理。